1、GDS是否要独立设置?
答:GDS应独立设置,且全系统完全独立。
2、GDS用什么系统实现?
答:a. 只做报警用,可采用独立的DCS、 PLC、传统二次报警表等。 b. 承担消防联动功能的系统,须获得CCCF认证。c. 参与工艺流程安全功能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检测信号进SIS。
3、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信号都进工艺装置的SIS是否可以? 这样不是更可靠吗?
答: GDS与SIS不是一个保护层, 因此不可以。 应独立设置。同理,也不能都进装置DCS,应独立设置。
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信号都进工艺装置的PLC、 DCS、 SIS的独立I/O卡件是否算 做独立?
答:不算。 PLC、DCS、SIS故障时,不能保证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功能正常,而这时更需要该功能。
5、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信号都进工艺装置的PLC、 DCS、 SIS的独立控制器是否算 做独立?
答:不算。PLC、DCS、SIS故障时,不能保证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功能正常,而这时更需要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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