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也被称为GDS系统(Gas Detection System),其主要构成有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现场报警器、报警控制单元等。自2020年以来,越来越多厂家要求原来探测器直接信号接入dcs系统必须整改,那么gds为什么独立于dcs呢?艾伊科技为您进行解答。
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器目前最新的规范为2019年颁布,2020年开始实施的《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其中3.0.8中规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它系统单独设置”。这意味着2020年以来,原来气体探测器并入dcs系统的配置将不符合要求,gds系统应该单独成一套系统。
独立设置是指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检测与发出报警信号的功能不受对应装置生产工艺控制仪表系统故障的影响。当dcs系统停机或故障时,gds应该能保持正常的检测、报警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