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系统(GDS系统)是用于工业生产中,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设备之一。特别是对于一些易发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泄漏的工业环境中,运用GDS系统可有效防止泄漏。然而,不同工况下的GDS系统的设置也会有所不同。GDS系统规范应按照怎样的要求来进行设计?
GDS系统规范应参照新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该标准中详细的对于GDS系统标注了具体的内容规范,如探测器、报警器和报警控制单元等等规范要求。虽然新、旧标准中关于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的规定没有发生改变,依然以0%~100%LEL为规范,但对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进行了新的规定,增加了环境氧气的测量范围与线型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且对有毒气体的量程选择定义了4种模式。因此,
GDS系统规范还需参照新版规范进行相关设计。
GDS系统规范在参照新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同时,还应根据生产企业自身的工况来定制设计相关方案。艾伊科技自主研发的GDS系统在定制化服务方面已经实现了数据化一站式服务,倍受客户的好评。